澳门大阳城赌城官网帮困助学金评定办法

作者:时间:2019-03-29点击数:

 为了有效利用社会赞助资金,激励贫困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帮困助学金评定对象
具有苏州科技学院本年度正式学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天平学院学生)。
二、受助人数及金额
学校根据当年的社会赞助资金情况确定具体的受助人数,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
三、评定条件
1.经学校认定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2.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3.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等浪费行为。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上学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四、评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苏州科技学院帮困助学金申请表》。
2.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
3.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报有关赞助单位备案。
五、附则
1.学生受助期间受到违纪处分者,终止帮困。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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